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2016年9月份工作要点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9-01 | 成文日期: | 2016-09-0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6〕87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2016年9月份工作要点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6〕87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市政府2016年9月份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2016年9月份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于2016年9月29日17时前将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填报市政府2016年9月份工作要点实施进展情况表),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市政府督查室督查二处(联系人:赵良途,联系电话:42218049,电子邮箱:dcec2218049@163.com),作为督查通报依据。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1日
市政府2016年9月份工作要点
1.开展全市新开工重点项目拉练活动,确保省考核的215个项目全面开工复工,全市340个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开复工率达到90%以上。(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各县区、本溪高新区配合)
2.做好项目谋划包装和向上争取政策工作,重点推进歪头山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桓仁抽水蓄能、本桓高速、沈阳至沈本新城快速轨道、沈通高铁调整等重大项目争取政策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3.推进PPP项目建设,交通4个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城建、棚改等6个项目尽快完成签约。(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等相关部门和县区配合)
4.推进解决与沈阳铁路局会商协调的19个问题和2015年的10个问题。(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5.推进太子河新城、新溪湖·印象、平顶山开发平台搭建。(明山区、溪湖区分别负责)
6.推进水利设计院转企改制。全面完成辽东水务控股公司企业整合。(市水务局牵头,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配合)
7.加快文化、农业、房产等控股公司组建工作。(市国资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8.分类推进市直党政机关所办企业脱钩工作。(市国资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9.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市林业局牵头,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配合)
10.推进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工作。(市编委办负责)
11.开展市本级控编减编工作自查和对县(区)控编减编工作专项督查。(市编委办负责)
12.完善公务用车综合服务保障平台建设意见,推进公车拍卖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委办负责)
13.推进本溪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改革。(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14.推进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15.完成锦州银行本溪分行筹建工作,实现对外营业。(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16.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基金实施。(市农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17.研究财税体制调整工作,形成具体实施方案;筹备成立我市重大资金使用领导小组;启动明年部门预算编制准备工作。(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负责)
18.防范养老保险支付风险,开展退休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强化社保扩面征缴,做好欠费清理;完成养老保险审计整改工作。(市人社局、市地税局负责)
19.完成2016年度棚改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前期工作,争取第一批资金到位。完成2014—2015年度棚改项目资金拨付计划。(市城投公司负责)
20.加强对全市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及时调度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按序时进度推进。(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承担主要经济指标任务的部门负责)
21.围绕“两个目标、四个精准”要求推进全市工业经济稳增长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各县区、本溪高新区配合)
22.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市城乡规划建设委牵头,各县区分别负责)
23.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房产局分别负责)
24.组织我市企业参加广西南宁第13届东盟博览会和福建厦门第19届中日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市外经贸局负责,各县区、本溪高新区配合)
25.启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试点工作。(市统计局负责)
26.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外业测量工作,完成承包地块调查表填制工作。(市农委牵头,各县区、本溪高新区配合)
27.推进扶贫攻坚工作。(市扶贫办负责)
28.推进观音阁水库输水工程建设。(市林业局牵头,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配合)
29.完成本溪县3处农村饮水安全主体工程的90%。(市水务局负责)
30.完成两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2025亩,完成两县其他重点水土保持建设工程3232亩。(市水务局负责)
31.推进全市煤改电供暖(供热)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32.加快推进10吨以下燃煤锅炉取缔工作。(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配合)
33.完成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市科技产权局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配合)
34.做好2016年教师节“本溪好人、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市教育局牵头)
35.启动分级诊疗签约服务工作。(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36.修改完善大健康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37.筹办“游金秋辽宁、赏枫叶之都”第十二届中国本溪国际枫叶节系列活动。(市旅游发展委负责)
38.做好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市民政局牵头,市人社局、市编委办配合)
39.开展2016年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申报工作。(市民委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40.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煤矿、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冶金机械、铁路道口等行业领域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市安监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41.开展黄金周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市工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42.继续推进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市质监局牵头,市城乡规划建设委配合)
43.开展G20峰会安保工作。(市公安局负责)
44.继续开展消防检查工作。(市消防局负责)
市政府2016年9月份工作要点实施进展情况表
序号 | 责任单位 | 工作要点 | 进展情况 | 自评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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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多于100字) | 请填写完成、未完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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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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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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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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