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本溪市国有土地审查委员会成员及职责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9-28 | 成文日期: | 2016-09-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16〕99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本溪市国有土地审查委员会成员及职责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本政办发〔2016〕99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调整本溪市国有土地审查委员会
成员及职责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鉴于市国有土地审查委员会主要成员工作变动,市政府决定对本溪市国有土地审查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及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主 任: 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李景玉 副市长
成 员:马 刚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彦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景伟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 岗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耿 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关 群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副主任
裴 明 市房产局副局长
田 伟 市审计局副局长
委员会主要职责:审定公开出让土地方案,包括底价、起始价、出让方式、出让用途、出让年限、出让时间;审定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土地出让使用权方案,包括出让价格、出让用途、出让年限;审定划拨土地供地方案;决定其他与国有土地出让有关的事项。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吕彦明(兼)、副主任张景伟(兼)。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向委员会建议全市规划建设改造地块及建设条件和要求;负责出让、划拨国有土地的资料收集、地块勘界、前期测算等工作;负责向委员会提供拟公开出让国有土地地块出让方案;负责向委员会提供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土地出让使用权方案;负责向委员会提供划拨国有土地地块供地方案;负责办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国有土地出让事项。
此文件印发后如发生成员变动,由继任者接替,市政府不再印发调整文件。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