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rmzf-2020-0006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6-17 | 成文日期: | 2020-06-1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20〕21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本政办发〔2020〕21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
“十四五”(2021—2025年)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我市加快赶超步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全面做好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省总体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开放为动力,深度融入省“一带五基地”建设,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生态立市”发展战略,聚力生态立市,以生态+“10个本溪”建设为目标载体,奋力走出资源型城市创新转型绿色高质量发展新路,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建成全省区域中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二、任务分工
(一)总体规划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全市在规划期内的阶段性战略部署和安排,是编制专项规划、重点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纲要》由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写作专班组织起草,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发挥基础和支撑作用,为《纲要》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提供空间保障,具体编制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要求于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
(二)专项规划编制。专项规划是“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该领域发展改革以及审批、备案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由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分管领域市级专项规划,并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报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后予以立项。对需要安排市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要征求市发展改革委意见。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有关市级专项规划与市级《纲要》的衔接平衡。上报市政府批准的规划,市级有关部门须征求市发展改革委意见或与市发展改革委联合上报。不在目录清单里的专项规划,由编制部门自行印发实施。
(三)县(区)规划编制。县(区)规划是指县(区)政府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由县(区)政府组织编制并印发实施。县(区)规划要符合市级《纲要》总体要求,既要加强与市级《纲要》和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又要结合各县(区)发展实际,突出当地特色。县(区)规划编制进度由县(区)政府自行安排,原则上比市级《纲要》的编制进度提前1个月左右。
三、时间节点
(一)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4月至5月中旬前)。市级各部门围绕市“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的重点任务以及本部门工作实际,形成“十三五”五年的总结评估报告。各县(区)在已完成本地区“十三五”规划纲要总结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对评估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重点工作安排。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于2020年5月21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十三五”总结评估报告和“十四五”期间重点工作安排反馈市发展改革委。
(二)规划编制阶段(2020年5月至9月底前)。2020年5月至2020年6月15日,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要完成本地区、本行业“十四五”规划初稿编制工作。对于按照省级部门要求无须编制专项规划的部门,如市营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要提供近五年工作总结及未来五年中长期发展思路及重点工作。
2020年5月至9月,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写作专班要完成市级《纲要》初稿编制工作,并着手启动征求意见程序。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于2020年6月15日前,将本地区、本行业“十四五”规划初稿反馈市发展改革委。
(三)征求意见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底前)。完成市级《纲要》两轮征求意见工作,做好与国家、省各类相关规划的衔接,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并按程序分别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后,做好提交市两会审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溪市“十四五”规划大专班(详见附件2),负责统筹做好市级《纲要》的研究、编制、实施和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做好县(区)规划、专项规划的起草制定工作,负责市级《纲要》编制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协商解决。大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级《纲要》的起草编制和相关工作协调调度。各成员单位相应成立本地区、本部门“十四五”规划专班,负责配合做好市级《纲要》的编制及各自规划的起草制定工作。
(二)建立制度保障。市“十四五”规划大专班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听取市级《纲要》、县(区)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本行业规划编制工作负总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报送的材料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具体联络人员,负责规划编制期间开展调研、调度等各项工作的有效对接,畅通沟通联络。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规划编制的单位,将严肃问责追责。
(三)统一规划体系。加强市级《纲要》、县(区)规划、专项规划的统筹衔接,严格遵循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的规划体系,提升规划质量。做好市级《纲要》与国家、省“十四五”规划的衔接融合,形成规划合力。县(区)规划经本级两会审议通过、专项规划经批准印发后,报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形成全市规划汇编。
附件:1.县(区)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分工
2.本溪市“十四五”规划大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1
县(区)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分工
序号 | 规划名称 | 责任单位 |
区域规划篇 | ||
1 | 本溪满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 本溪县政府 |
2 | 桓仁满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 桓仁县政府 |
3 | 本溪市平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 平山区政府 |
4 | 本溪市明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 明山区政府 |
5 | 本溪市溪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 溪湖区政府 |
6 | 本溪市南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 南芬区政府 |
7 |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 高新区管委会 |
专项规划篇 | ||
1 | 本溪市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 | 本溪市农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 市农业农村局 |
3 | 本溪市林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 市林草局 |
4 | 本溪市畜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 市农业农村局 |
5 | 本溪市水务“十四五”发展规划 | 市水务局 |
6 | 本溪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 | 市发展改革委 |
7 | 本溪市服务业“十四五”规划 | 市发展改革委 |
8 | 本溪市城乡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9 | 本溪市城市建设及房地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10 | 本溪市对外经济贸易工作“十四五”规划 | 市商务局 |
11 | 本溪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 | 市应急局 |
12 | 本溪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 市应急局 |
13 | 本溪市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十四五”规划 | 市自然资源局 |
14 |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15 | 本溪市科技“十四五”发展规划 | 市科技局 |
16 | 本溪市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 | 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 |
17 | 本溪市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市生态环境局 |
18 | 本溪市交通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 | 市交通运输局 |
19 | 本溪市文化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 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 |
20 | 本溪市体育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 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 |
21 | 本溪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四五”规划 | 市教育局 |
22 | 本溪市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 | 市发展改革委 |
23 | 本溪市卫生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 市卫生健康委 |
24 | 本溪市医疗保障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 市医保局 |
25 | 本溪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9-2030年) | 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 |
26 | 本溪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50年) | 市交通运输局 |
27 | 本溪市“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 | 本溪供电公司 |
28 |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 |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
附件2
本溪市“十四五”规划大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 市长
副 组 长:吴世民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张维利 市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黄 敏 市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周大庆 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金晓虹 市委编办主任
刘福全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徐国成 市工业和信息局局长
赵常清 市教育局局长
市科技局局长
郭振斌 市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杨春友 市民政局局长
刘宝君 市司法局局长
方 颖 市财政局局长
金明哲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景伟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主要负责人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董培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丁 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宏斌 市水务局局长
邴忠友 市林草局局长
杜 平 市商务局局长
王雨亭 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局长
王传军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于嗣权 市医保局局长
高 飞 市应急局局长
赵 革 市统计局局长
白 松 市国资委主任
马 强 市营商局局长
李 菲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高 烈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阎青春 本溪供电公司总经理
佟玉峰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邵 涛 本溪满族自治县县长
刘明刚 桓仁满族自治县县长
张建华 平山区区长
王福渊 明山区区长
代 萍 溪湖区区长
尹红炜 南芬区区长
卢 伟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市“十四五”规划大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刘福全(兼)。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政策解读:关于《本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总体方案》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