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名称: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本溪市本桓集(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的通知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2-25 成文日期: 2021-02-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政办发〔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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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本溪市本桓集(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5 12:44:08 【字体: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本政办发〔2021〕3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本溪市

  本桓集(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的通知

  

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明山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按照交通运输部“ 十四五”高速公路规划项目和建设任务安排,为确保本桓集(宽)高速公路项目顺利实施,经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本桓集(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指导本桓集(宽)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现将项目指挥部成员名单、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成员

  总 指 挥:  市长

  副总指挥:吴世民  市委常委、副市长

         刘旭东  副市长

         王会奇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丁 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衍辉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

         刘福全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徐国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宝君  市司法局局长

         方 颖   市财政局局长

         金明哲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景伟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 鑫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董培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宏斌  市水务局局长

         王雨亭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邴忠友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张树义  市公安局副局长

         邵 涛   本溪满族自治县县长

         刘明刚  桓仁满族自治县县长

         王福渊  明山区区长

         阎青春  本溪供电公司总经理

         于大勇  市通信管理办公室主任

  项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日常及项目指挥部临时交办的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

  二、职责分工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及征地动迁的组织调度、沟通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起草、编制动迁补偿方案;负责征迁补偿资金的管理;负责提供征地预审图、施工图、征地图;负责界桩埋设;负责电力、通信和运输便道的征地动迁和修复;负责土地、林地和地上附着物等二次变更。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负责征地动迁及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的社会稳定问题。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省发改委,并配合省交投集团做好工程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申报、项目建议书等审批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协调通信设施线路迁改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处理征迁及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违法阻碍施工的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打击扰乱施工的违法行为,维护安全有序的施工环境。

  市司法局:负责对拟以政府名义出台的建设项目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各相关程序环节及内容的合法性审查。

  市财政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完成旅游、矿产等相关资源的资产评估;并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高速公路施工期间上缴税费统筹使用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沿线县(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有关政策性问题;负责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的审查备案工作;指导被征地农民开展就业服务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涉及该项目的土地指标协调购买;负责征地红线内勘测定界,办理用地预审组卷等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等相关工作以及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批复手续;负责土地所有权的确认、土地征收、土地占补平衡、用地组卷报批及自然资源部用地审批;负责临时用地的恢复,指导和审批临时用地、安置用地审批,基本农田补划、复垦方案等工程建设所需报件方案的编制工作;负责办理砂石等地坪材料开采手续;负责帮助建设单位完成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及与矿产产权人签订互不影响协议;协助办理建成后的高速公路土地使用权手续;负责配合评估单位完成项目规划选址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协调省自然资源厅按时完成批复。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配合省交投集团做好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工作;负责沟通、协调省生态环境厅加快推进项目环评审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协助相关县(区)政府做好建设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配合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协调省水利厅按时完成批复;负责配合高速公路建设及征迁过程中涉水问题的协调,办理高速公路施工所用河道采砂手续。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负责配合省交投集团做好沿线县(区)文物调查及相关报告编制工作;负责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相关县(区)政府提出与省交投集团合作开发用地、旅游、矿产等意见;负责协调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具项目路线走向的同意函。

  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在项目单位完成林木动迁实物量调查并在中介机构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后,配合相关县(区)政府做好林木动迁补偿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指导项目单位协调省林草局做好先行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指导县(区)审批林木采伐手续;协调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用地审核工作;指导县(区)做好组报卷工作,帮助项目单位协调国家、省林草局争取项目批复;配合县(区)政府做好林地所有权确认和解决林木补偿纠纷等涉林问题。

  本溪县、桓仁县、明山区政府:沿线县(区)政府是高速公路征地动迁工作的责任主体,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的基础核量工作及征地动迁预算的组卷工作;负责土地、地上附着物、林木、地下管网、厂矿企业、连接线、水利设施等征迁工作;负责及时处理阻碍施工、群众上访等问题。

  本溪供电公司:负责沿线项目涉及电力设施迁改工作。

  市通信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通信铁塔设施的迁改和通讯基础运营商所属通信线路设施迁改及协调工作,确保完成铁塔公司及通信基础运营商通信设施的动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县(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本桓集(宽)征地动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动本桓集(宽)高速公路前期及征迁工作。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前期工作和征地动迁过程中各类重点难点问题;明确职责任务,提升执行力,优质高效完成既定工作任务。

  (三)破解难题,强力推进。相关县(区)要采取“一点一策,一企一策,综合施策”等多种办法破解征地动迁存在的难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击“抢栽、抢种、抢建”行为。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