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本溪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5-20 | 成文日期: | 2021-05-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办发〔2021〕18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本溪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本政办发〔2021〕18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本溪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强化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领导全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跟踪督促改革进展。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报市委、市政府决策。
二、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吴世民 市长
副组长:高 巍 副市长
成 员:姜润良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维利 市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胡永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徐爱东 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金晓红 市委编办主任兼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赵衍辉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
刘福全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姜东新 市科技局局长
徐国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宝君 市司法局局长
方 颖 市财政局局长
金明哲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景伟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董培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丁 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宏斌 市水务局局长
杜 平 市商务局局长
王雨亭 市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局长
崔保民 市审计局局长
白 松 市国资委主任
张鲁博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李 菲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 革 市统计局局长
马 强 市营商局局长
于嗣权 市医保局局长
于文芝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 东 市总工会副主席
孙德儒 市税务局局长
邵 涛 本溪满族自治县县长
刘明刚 桓仁满族自治县县长
郭 鑫 平山区代区长
高 飞 溪湖区代区长
王福渊 明山区区长
赵 多 南芬区常务副区长
卢 伟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白松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批。
领导小组成立后,原本溪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撤销。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