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本溪市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成功扑救平山区 “5·29”一洞桥农贸大厅火灾先进个人的决定 主题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9-21 成文日期: 2023-09-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政发〔2023〕7号
关键词: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成功扑救平山区 “5·29”一洞桥农贸大厅火灾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9-21 11:04:23 【字体:

  本溪市人民政府文件

  本政发〔2023〕7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成功扑救平山区

  “5·29”一洞桥农贸大厅火灾

  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长期以来,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始终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精神,坚守应急抢险和消防救援一线,在一次次急难险重任务中,面对生与死、血与火的考验,冲锋在前、逆火而行、顽强拼搏。特别是在今年平山区“5·29”一洞桥农贸大厅火灾扑救中,广大消防救援指战员冒着建筑随时坍塌的危险,深夜连续奋战8个小时,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至上”理念,坚决确保了山城百姓平安。

  为进一步鼓舞士气,激发斗志,市政府经研究决定,为在此次火灾扑救中表现突出的消防救援指战员予以表彰:

  一、记个人二等功(6人)

  刘贺滨河北路特勤站站长助理

  张立鑫明山大队胜利路消防救援站一班班长

  杨柏溪湖大队民主路消防救援站一班班长

  杜志泽溪钢大队南兴路消防救援站三班班长

  巴雅尔平山大队环山路消防救援站特勤班班长

  刘元凯滨河北路特勤站站长助理

  二、记个人三等功(14人)

  单元鹏明山大队胜利路消防救援站副站长

  浩毕图明山大队胜利路消防救援站二班班长

  高洪伟溪湖大队民主路消防救援站副站长

  张慧敏溪湖大队民主路消防救援站通讯班班长

  于文龙溪钢大队南兴路消防救援站站长

  龙玉超溪钢大队南兴路消防救援站一班班长

  蔡正平山大队环山路消防救援站站长

  隋文达平山大队环山路消防救援站战斗员

  刘振溪湖大队彩屯路消防救援站二班班长

  王海鑫溪湖大队彩屯路消防救援站战斗员

  张淼滨河北路特勤站驾驶员

  邱圣博战勤保障站驾驶员

  王刚滨河北路特勤站战斗员

  王冠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站班长

  希望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全体指战员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保持荣誉、再接再厉,为护航本溪经济振兴发展、维护山城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溪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