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人民政府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立本溪市与本钢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7-22 | 成文日期: | 2021-07-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政发〔2021〕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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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立本溪市与本钢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
本政发〔2021〕6号
本溪市人民政府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本溪市与本钢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本溪市人民政府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全面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钢地”合作,经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成立本溪市与本钢合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机构设置
1.组长、副组长。组长由市委书记吴澜、市长吴世民,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维、总经理汪澍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高巍、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钢)副总经理高烈担任。(副市长高巍代表市政府全权负责协调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本钢副总经理高烈代表本钢全权负责协调本钢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2.成员。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等19个部门负责人,各县(区)县(区)长,高新区管委会主任和本钢战略规划部、采购中心、资本管理部、制造部、设备部、能源环保部等17个部门负责人担任。
3.办公室。领导小组分别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本钢战略规划部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本钢战略规划部负责人兼任。(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推进市政府与本钢战略合作中长期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市政府与本钢战略合作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做好“鞍本重组本钢”、推动本钢发展等相关保障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区政府、本钢相关部门)
2.负责推进“钢地”产业协作工作,推动本钢采购地方企业铁精粉、废钢、备品备件等大宗产品,推进地方企业与本钢协作配套对接。(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相关县区政府、本钢相关部门)
3.负责推进市政府与本钢围绕延伸钢铁产业链招商引资工作,确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重点区域等重要事项,共同进行招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相关县区政府、本钢相关部门)
4.负责推进本钢生产经营涉及的煤电油运等要素保障工作,推进本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道路运输、供水、供电等事项。(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供电公司、各相关县区政府、本钢相关部门)
5.负责推进解决本钢历史遗留问题等相关工作,主要推进解决政府欠付本钢的各类补偿款等资金问题,医疗保险风险调剂金问题,以及本钢郑家渣山等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区政府、本钢集团相关部门)
6.负责推进办理矿权、土地、房产办证的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区政府、本钢集团相关部门)
7.负责推进本钢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发展相关工作,主要有协调办理相关企业工商变更登记、产权登记,本钢配合钢联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等事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区政府、本钢集团相关部门)
8.负责推进本钢“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气、物业)后续工作。(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区政府、本钢集团相关部门)
9.负责推进本钢融资服务、税收政策落实、退休职工管理、人才服务和管理等相关具体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发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区政府、本钢集团相关部门)
10.负责推进市政府与本钢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等相关具体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市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各相关县区政府、本钢集团相关部门)
11.负责协调推进辽宁(本溪)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县区政府、本钢集团相关部门)
12.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制
1.建立组长会商制度。原则上,双方领导小组组长每季度会商一次,听取市政府与本钢战略合作工作进展情况,对部署下一步“钢地”合作工作,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
2.建立副组长调度会议制度。原则上,双方领导小组副组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调度会议,研究推进在“钢地”合作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安排下步工作。
3.建立部门专题协调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市政府系统、本钢系统内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议,研究解决遇到的专业性具体问题,并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市政府和本钢两个办公室。
附件:本溪市与本钢合作领导小组名单
本溪市人民政府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2日
附件
本溪市与本钢合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吴 澜 市委书记
吴世民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杨 维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汪 澍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高 巍 市政府副市长
高 烈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姜润良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福全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姜东新 市科技局局长
徐国成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吴英君 市公安局副局长
方 颖 市财政局局长
金明哲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景伟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景伟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董培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丁 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宏斌 市水务局局长
杜 平 市商务局局长
景 辉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白 松 市国资委主任
李 菲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 革 市统计局局长
马 强 市营商局局长
孙德儒 市税务局局长
赵衍辉 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局长
邵 涛 本溪满族自治县县长
刘明刚 桓仁满族自治县县长
郭 鑫 平山区区长
王福渊 明山区区长
高 飞 溪湖区区长
田永军 南芬区区长
卢 伟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林永光 本钢战略规划部部长
孙 震 本钢集团办公室主任
吕学明 本钢人力资源部部长
韩永德 本钢运营改善部部长
王东晖 本钢财务部部长
吴忠刚 本钢安监部部长
荆 涛 本钢科技创新部部长
康 杰 本钢法律事务部部长
瞿宏伟 本钢资本管理部部长
林 东 本钢制造部部长
杨晓芳 本钢设备部部长
黄作为 本钢能源环保部部长
李 林 本钢行政管理中心主任
张庆党 本钢保卫中心(信访)主任
郭银辉 本钢退管中心主任
栾吉德 本钢战略规划部副部长
任 卓 本钢采购中心主任
霍 刚 本钢国贸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分别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本钢战略规划部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本钢战略规划部负责人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