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czj-2020-0025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财政局 |
信息名称: | 化解政府债务工作思路 | 主题分类: | 政府债务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 成文日期: | 2020-11-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化解政府债务工作思路
一是壮大实体经济,增强化债能力。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培育壮大钢铁及精深加工、生物医药、文化旅游主导产业,不断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强我市化解债务能力,防控债务重大风险。
二是加大防范债务风险力度。继续要求各县(区)、各部门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控制偿债风险点,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杜绝债务违约风险。
三是严格落实“一债一策”偿债方案。督促市直相关部门加快土地出让进度,大力清缴基础设施配套费,扩大城市停车场建设范围,出让机关事业单位房产等资产资源,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开辟财源增加收入,筹集资金按时足额偿还债务。
四是压实主体责任,多种形式缓释债务风险。积极主动采取改革举措化解存量债务,搭建“银政企”对接置换隐性债务平台,开动脑筋,抓机遇、想办法,“能换尽换”,降低债务成本,延长偿债期限,缓释债务风险。
五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组织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在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同时做好2021年项目遴选、储备和申报工作,争取项目入库最大化,充分利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资金,办我市急需办的事情、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
六是稳妥推进高风险地区防范化解风险。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保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在压缩一般性支出基础上,提高我市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能力,并全力争取将平山区纳入国家第四季度开展的化债试点地区范围。
七是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对标国家政策,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对新增隐性债务的地区和部门严肃查处问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