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jtysj-2023-0013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
信息名称: | 《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8-15 | 成文日期: | 2023-08-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整改措施清单》第1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一:落实生态环保工作主动性不强。本溪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落实情况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督察发现,本溪市大部分市直部门既没有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也没有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落实情况。
二、整改目标
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整改措施
(一)每年年初,本溪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二)本溪市交通运输局每年12月20日前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落实情况。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分别于2022年、2023年制定印发《本溪市交通运输局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暨任务分解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暨任务分解表》,并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进行公开。
(二)我局于2022年底向市委、市政府书面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1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44871553 44871530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99号。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