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jtysj-2023-00195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12-07 | 成文日期: | 2023-12-0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委法治建设办:
根据贵办《关于报送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建议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情况。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实践意义,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开展集中学习;聘请专家进行授课,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同时加大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力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学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必修课;落实《辽宁省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试行)》,制定《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
(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普法任务清单,充分利用“路政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有效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坚持执法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二是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将民法典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和执法队伍学习教育必学内容,利用微信平台开展民法典宣传,转发全国普法办发布民法典系列短视频,引导干部职工及群众由“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三是结合创城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创城期间,制作《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加强督导检查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水平》宣传片一部,在本溪新闻播出;制作印发、微信转发《致广大出租车驾驶员的一封信》《致广大出租车乘客的一封信》1500余份,集中宣传出租汽车行业法律法规;制作发放提示贴3000余个,引导出租汽车经营者及驾驶员文明守法经营。四是持续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不断提升交通运输为民服务意识及服务能力,强化企业遵纪守法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企业走访宣传交通运输领域行业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增强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围绕发展大局,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三)积极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各级党政领导责任,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具体落实。制定《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部署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点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法治建设部署。科学制定《本溪市交通运输2023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送并公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报告,全力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二是按照《本溪市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内容,根据市委关于“对标对表、主动认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查找自身在法治建设上存在的不足,认领了整改问题10项,其中反馈意见中发现的主要问题2项,共性问题7项,督察问题清单中的问题1项。针对整改问题认真研究分析,细化举措、完善手段,制定并印发落实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四)推进交通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健全重大交通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及其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加强重大交通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制定并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到应审尽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律顾问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及时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以及市司法局相关文件要求定期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积极推动政务公开,不断推动职能转变。一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部门具体抓的分层分级工作组织管理格局,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按时将行政认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管理信息报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对外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已公示2023年行政许可信息419件,行政处罚信息264件,行政监督检查信息5件。二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高标准承接落实好144项行政职权事项,除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三类事项以外,58个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14个事项被列为负面清单,为方便群众,专门在滨河南路688号开设了便民服务站,办理道路客运、普货、危货、出租车道路运输证业务。“窗口”严格落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度,实行一表申请、一次告知,优化部分流程,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同标准办理,不断提升“即办件”的数量和比例,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办事跑腿次数,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审批服务模式。我局所有政务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依申请事项中即办件为36项,占比达54.5%,19个事项实现全市通办,9类电子证照实现跨区互信互认和共享共用。2023年以来,政务“窗口”累计办结各类行政审批38000余件,满意率和办结率均达到100%。
(六)畅通沟通渠道,自觉接受外部监督。2023年至今共受理群众诉求4095件,其中:12345平台受理3638件 ,办结3477件,办结率96%,满意率95%;8890(民心网)受理208件,办结198件,办结率95%,满意率95%;12328交通服务热线222件,办结222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百姓热线27件,办结27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2023年市交通运输局共承办市人大建议及市政协提案34件,主办件30件、协办件4件。其中主办市人大建议17件、市政协提案17件。主办A类建议提案件9件,A类占比30%。内容主要涉及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输市场管理、城市公交线路拓展及服务质量提升等几个方面。按照市政府要求,我局承办的建议提案30件,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七)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 堵点,结合实际全面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制定并印发《本溪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五项整治重点进行全面梳理。全面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通用标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文件,积极开展包容免罚工作,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坚持寓执法于教育,把违法事实、处罚依据亮在明处。二是科学制定《2023年度本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计划》,综合运用教育和实践两个手段,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根本宗旨;以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和实战化执法技能培训为契机,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业知识和技能,夯实执法业务基础,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切实维护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八)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完善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杜绝因全程记载缺失、无法实现可回溯管理而产生行政败诉及被复议纠错;二是根据省、市各级部署,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重点评查内容,提高“三项制度”实施效果。
二、工作中存在不足
(一)执法监督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推进,现行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健全,事前、事中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随机检查的具体操作、结果运用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需进一步强化自身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文明执法水平,树立执法人员良好职业道德,强化执法人员纪律观念、规矩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强法治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组织开展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带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深入开展宪法和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法治培训、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不断拓宽学法渠道,推进学法形式创新,在全行业营造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全行业法治素养。
(二)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监管职责分工,明确具体监管责任。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交通运输领域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加强对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监管。加强监管和执法力量建设及监管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推进文明执法常抓不懈。以加强执法人员法治观念为基础,以提高执法能力为抓手,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稳步推进文明执法水平稳步提升,着力加强培训、引导,树立执法人员良好职业道德,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强化执法人员纪律观念、规矩意识,创建文明执法常态化。
联系人:邓佳超,联系电话:15104149166。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