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jtysj-2024-0011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2024年市辖区农村县级公路维修改造及危桥改造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5-24 | 成文日期: | 2024-05-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2024年市辖区农村县级公路维修改造及危桥改造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溪市2024年市辖区农村县级公路维修改造及危桥改造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代码:202421990012725918001)
本溪市2024年市辖区农村县级公路维修改造及危桥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5月22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工期相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名称 | 预期中标价 (元) | 质量要求 | 安全目标 | 工期 (日历天) |
1 | 辽宁顺鑫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943806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21 |
2 | 阜新市道桥有限责任公司 | 1932568.43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21 |
3 | 辽宁畅业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1930099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121 |
辽宁顺鑫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业绩信息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本溪市南芬区 | 2022年12月 |
辽宁顺鑫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人员信息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项目经理 | 王晨宇 | 建造师证 | 辽221181987900 | |||
安全B证 | 辽交安B(23)G02429 | |||||
项目总工 | 刘芳 | 工程师 | 183150490 |
阜新市道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业绩信息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阜新市市辖区农村公路 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 阜新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太平区、新邱区、海 州区、清河门区 | 2022.06.10- 2023.10.30 |
阜新市道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人员信息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项目经理 |
吴昊 |
二级建造师 |
辽221111228474 |
1 | 阜新市市辖区农公 路维修改造工施工 | 2022.06.10- 2023.10.30 |
项目总工 | 宋阳 | 工程师(中级) | 183030734 | 1 | 2022 年阜新市辖区第二批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 | 2022.06.10- 2023.10.30 |
辽宁畅业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业绩信息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1 | 2019年海城市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 | 海城市交通运输局 | 海城市 | 2019-12-04 |
2 | 鞍山市草鞍线(大牛岭至庙尔台段)改造工程施工 | 鞍山市千山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鞍山市 | 2020-01-07 |
辽宁畅业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
序号 | 拟任职务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完工年月 | |||||
1 | 项目经理 | 宫振宇 | 建造师证 | 辽221202093700 | |||
安全B证 | 辽交安B(20)G00659 | ||||||
2 | 项目总工 | 于鸿润 | 工程师证 | 183055019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27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5)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3)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4)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5)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6)相关请求及主张;(7)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联 系 人:徐先生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电 话:024-42818180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
邮政编码:117022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1370014373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1号泰宸商务大厦A座12楼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刘女士、周女士
电 话:1388937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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