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jtysj-2024-00119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
信息名称: | 2024年本溪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5-27 | 成文日期: | 2024-05-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24年本溪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4年本溪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24年本溪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以下称为“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明确2024年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有关事宜的通知》(辽交发展工程〔2024〕252号) 批准,资金来自 省以上资金 ,招标人为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以下称为“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称为“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4年本溪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拟实施路面养护工程8项162.7公里,其中预防养护工程1项43.8公里,修复养护工程7项118.9公里;桥梁修复养护工程637.1米/13座;水毁恢复工程7项86.4公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2024年本溪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计划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项目的原材料、实体质量、施工工艺等进行抽查),具体以招标人安排调整为准。
2.3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189日历天(计划服务时间:2024年6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3、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企业业绩 | 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含桥梁或路面)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业绩。 |
主要人员 | 项目负责人(1名):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近3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工程(含桥梁或路面)第三方质量检测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情形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2024年本溪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或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或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
(2)为2024年本溪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的质量监督部门、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供试验检测服务的试验检测机构(或其母体),或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或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
3.6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4 年 6 月 7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1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并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
5.3 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未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的,纸质交易不予开启。
5.4 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在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5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6 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7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8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enxi.gov.cn)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enxi.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徐先生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40号
电 话:024-42818180
招 标 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024-47197028
招标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李先生、刘先生
电 话:024-88325378
网 址:https://zzhw.ciecc.com.cn
邮 箱:zzhwzh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