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jtysj-2020-00238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
信息名称: | 市交通运输局持续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 成文日期: | 2020-06-0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交通运输局持续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
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工作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有力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制定服务企业复工复产10项措施,保障城市物资供应和生产生活。实施“暖企助企”活动,局班子成员、业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深入重点企业,积极开展调研走访,主动靠前服务,为企业解难帮困,督促指导企业科学制定复工复产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及各项安全生产规定,抓复工、促生产、保安全,保证企业有序运转。落实便企利企措施,全面恢复对外业务窗口,加派人员力量,提升办事效率,做到即来即办,推进网上年审业务办理,开通电话预约服务,对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进行年审车辆延长车辆年审周期期限45天。建立行业微信工作群,及时传达宣传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5条、市18条等扶持政策信息,方便企业随时掌握行业动态、相关政策以及咨询沟通,积极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微信“接龙保平安”活动,及时掌握企业员工健康状况。保障“返岗、返工、返校”重点人群运输,协调客运企业为重点企业提供“点对点”、“一站式”包车运输服务。积极推动长途客运班线、城乡公交全面恢复运营,加强运输市场监管,维护客运市场正常秩序。落实《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帮扶交通客运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对符合标准的班线、包车、公交、客运站企业发放企业运营补助、购置企业开复工必需的防控物资补贴。截至目前,全市主营交通类业务企业共505家,已复工复产495家,复工率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