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本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本交规发〔2024〕2号
关于公布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按照《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及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对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集中清理。经清理,我局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附件:1.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5日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印发
附件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本交发〔2023〕55号 | 本溪市城区现有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延续使用工作方案 |
2 | 本交规发〔2024〕1号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本溪市公安局 本溪市财政局 本溪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本溪市落实国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
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本交发〔2023〕34号 |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2 | 本交发〔2023〕51号 | 《2022年本溪市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工作方案》 |
3 | 本交发〔2023〕63号 | 《2023年本溪市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工作方案》 |
4 | 本交发〔2023〕64号 | 《全市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