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fj-2019-00091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司法局
信息名称: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2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主题分类: 市政协提案
发布日期: 2019-09-25 成文日期: 2019-09-25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2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25 16:44:20 【字体:

(A)

本司案字〔2019〕第1号

 

关于对政协本溪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202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九三学社本溪市委:

您提出的“为社区矫正人员配备监管电子手环”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

1.我市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化监管总体运行情况。2012年10月,我们与市联通公司合作,在全省率先召开了全市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启动大会,并制定印发了《本溪市社区矫正信息监管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全市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全面启动,在信息监管工作中,我们逐级建立了信息监管平台,实行市级、县区和司法所三级信息化动态监管,利用为社区服刑人员配发的手机卡,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跟踪定位监管,截止到12月底,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664人,累计解除6554人,在矫人员1110人,目前,共为社区服刑人员配发手机“定位卡”1033张,占社区服刑人员总数的93%,重点人员定位率100%,定位率达90%以上,基本实现“看得见、找得到、管得住”工作目标。

2.信息化监管的政策依据及运行原理。信息化监管工作是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信息化核查而来,是由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发起定位监管指令或系统自动发布指令,由平台系统自动识别电讯公司提供的监管信号来源并进行确认,由定位技术公司技术处理并分析,各监管号码地理位置信息数据呈现在平台系统,系统分析和统计出正常、越界、关机、停机等数据,供工作人员进行研判、数据分析和情况汇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确认,达到日常监管的目的,从而实现信息化监管手段。我局与本溪市联通公司、河北善理技术公司合作,保持全市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工作不间断。

二、实施定位手环监管遇到的几个问题

1.法律支撑不足,在一定范围内试行推动工作。目前只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当中提及信息化核查手段,再无明文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必须配备定位手环,仅靠出台地方性管理规定,容易出现不同程度“待遇”,所以我局决定在被认定为“严管级别”社区服刑人员范围内先行配发,待《社区矫正法》出台明确职权职责后完善信息化监管职能,达到科学施矫、智慧矫正的效果。

2.定位手环科技水平有待提高和完善。在定位手环前期试运行过程中,我市某些山区郊区范围内,由于无电讯信号或网络不好等原因,容易造成定位失败和出现耗电量增大等问题;另外,定位手环在使用过程中,受充电方式限制比如蒸桑拿、夜间不能连续充电等;有时定位手环卡口位置不适宜,容易出现佩戴过松出现提醒腕带脱扣报警提示,过紧又造成皮肤无空隙甚至血液不畅,手环卡口为一次性产品,使用过程中需要扣死,尤其定位手环非正常装饰品,社区服刑人员长期佩带,确需克服诸多心理障碍,造成一定心理压力。

3.实施定位手环监管运行成本较高。定位手环监管运行,需要GPS、基站数据、网络流量等多元化信号支持,与我局目前与市联通公司合作,使用的定位卡每人每月15元的监管费用,相比至少要提高在50—60元月租资费或以上,需要“基础月租费+流量资费”,双重保障才能实施,运行成本提升三至四倍;另外,定位手环监管设备目前科技含量和市场价格质量都有待观望和改进,待技术成熟与价格稳定后可择机推行。

三、下步工作推进计划

1.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在“严管类”社区服刑人员中试推行定位手环管控。按照省厅推进“智慧矫正”文件精神,省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已经与电讯公司合作并为我市配发90部定位手环,由省厅出资并负责三年内基础电讯资费,定位手环厂家承担平台后续运行模式,定位手环运行成本暂时不计在我市信息监管资费当中。按照社区服刑人员“严管”人数比例配发给各县区,做好定位手环安装、使用及日常管理等方面培训和指导等工作。

2.做好日常工作,提升信息化监管质量,努力打造科学、规范、实用的信息化监管指挥平台,确保社区矫正监管秩序稳定。信息化监管工作弥补了基层社区矫正机构人员少、任务重等不足,是科学实施管控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模式,是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困扶助三大任务中的一项任务。全市推行信息化监管工作已经七年,通过全体社区矫正机构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实现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看得见、找得到、管得住”的工作目标,我们将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在定位卡与定位手环的使用工作中,努力总结经验在全省统一实行“智慧矫正”科学的信息化监管模式下,再创佳绩达到理想监管效果,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职能作用。我们将结合本溪财政的具体情况,全面推动“智慧矫正”。

特此答复。                          

  

 

 

            本溪市司法局

                              2019年3月27日

 

                 

责任领导:夏铭

联系人及电话:王选惠     18641463366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