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fj-2020-00047 发布机构: 本溪市司法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司法局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7-21 成文日期: 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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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司法局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1 08:34:46 【字体:

〔2020〕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5号)和《司法部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0〕60号)及《辽宁省司法厅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现就本溪市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我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2个县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0年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参加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合格成绩在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直接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28日0时至8月12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严禁上传着军服、警服、税服等制服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逾期未签署承诺书的,报名无效,不予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试交费

  2020年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交纳的客观题考试费标准为152元/人。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8月16日24时。

(四)考区设置

      我省客观题考试设置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14个考区;

     考生报名采取属地报名、全省统一调剂的原则,当属地报名额满时,可到其他市报名参考。因考试报名名额额满或其他原因,考生也可到其他省市报名。报名人员交纳客观题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

  (五)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六)考试时间与方式

  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分为10月31日、11月1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为: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10月3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0月3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11月1日9:00—12: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11月1日14:30—17:3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七)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准予核发准考证。报名人员可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八)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11月10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进入机考考场进行现场签到拍照。

    (二)报名照片存在以下情况将不能通过审核:

    1.明显严重拉伸变形的照片、非正面拍摄的照片;

    2.照片头部比例过大、无双肩的照片、头部比例过小、超过半身的照片;

    3.使用低画质器材拍摄的模糊照片、明显翻拍照片造成模糊不清晰的照片、背景复杂的生活照;

    4.着装不庄重、不得体的照片和有佩戴明显首饰的照片及眼镜遮挡眼球的照片。

    (三)考生可登录司法部官网进行报名,阅读公告后,可选择报名地,如报名地对应考区机位数已满,会提示考生更换报名地。

    四、其他事宜

    (一)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

    (二)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司法部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并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试人员及时关注。

五、咨询服务方式

凡涉及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事项,均可向本溪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咨询。

咨询电话:024-43665836

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75号308室

咨询时间:网上报名期间每天8:30—17:00

 

 

                            本溪市司法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