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本溪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本司发〔2021〕10号)和《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政策措施存量清理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本竞审联办发〔2021〕6号)要求,我们对本溪市司法局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2021年度本溪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本溪市司法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本溪市司法局
2021年9月18日
附件
本溪市司法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标题 | 印发日期 |
1 | 本司〔2013〕3号 | 关于印发《本溪市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2013年2月25日 |
2 | 本司发〔2014〕24号 | 关于印发《本溪市司法局关于处罚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规执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 2014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