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关于公布2021年度本溪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发文字号:本司发〔2021〕30号
  • 发布机构:本溪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2021-09-19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公布2021年度本溪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本司发〔2021〕10号)和《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政策措施存量清理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本竞审联办发〔2021〕6号)要求,我们对本溪市司法局现行有效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2021年度本溪市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本溪市司法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本溪市司法局

 2021年9月18日

附件

本溪市司法局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标题

印发日期

1

本司〔2013〕3号

关于印发《本溪市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2013年2月25日

2

本司发〔2014〕24号

关于印发《本溪市司法局关于处罚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规执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4年7月14日

 


本溪市司法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