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xsswju-2025-0006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商务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撤销本溪市平山区桥北路规划新建一座加油站点位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6-11 | 成文日期: | 2025-06-1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撤销本溪市平山区桥北路规划新建一座加油站点位的公示
为优化区域规划布局,进一步完善本溪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更好地适应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经市商务局党组研究,拟撤销本溪市平山区桥北路原规划新建的加油站点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点位基本情况
原规划位置:本溪市平山区桥北路(具体四至范围:东至本钢第三冷轧厂;西至鑫源炉料厂;南至拟建设项目用地;北至平山区桥北路)。
原批复文件:《市商务局关于同意在平山区桥北路规划新建一座加油站的批复》(本商审批函〔2024〕1号),批复时间:2024年2月28日。
二、撤销依据及理由
为更加优化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更好提升桥北地区整体规划蓝图,增强核心竞争力,塑造宜居宜业、保障周边群众百姓出行更加方便快捷,打造经济密度更高、产业链更完善、现代服务业更集聚的发展新格局,依据平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市商务局关于同意在平山区桥北路规划新建一座加油站的批复>的函》(平政〔2025〕22号)及区域发展需求,该地块规划用途调整为建设桥北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原加油站规划点位不再适用。
三、公示期限
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1.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本溪高新区枫叶路188-1号,本溪市商务局,邮编:117000,信封注明“加油站规划点位撤销意见反馈”。
2. 电子邮箱:bxzyz197210@163.com,邮件主题标注“规划调整反馈”。
3. 联系电话:024-42802401,联系人:周永专。
五、其他说明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异议,可通过上述方式反馈;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按程序办理规划撤销及后续调整手续。
本溪市商务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