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swju-2025-00066 发布机构: 本溪市商务局
信息名称: 关于撤销本溪市平山区桥北路规划新建一座加油站点位的公示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6-11 成文日期: 2025-06-11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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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本溪市平山区桥北路规划新建一座加油站点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1 15:28:00 【字体:

为优化区域规划布局,进一步完善本溪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更好地适应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市商务局党组研究,拟撤销本溪市平山区桥北路原规划新建的加油站点位。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点位基本情况

    原规划位置:本溪市平山区桥北路(具体四至范围:东至本钢第三冷轧厂;西至鑫源炉料厂;南至拟建设项目用地;北至平山区桥北路)。

原批复文件:《市商务局关于同意在山区桥北路规划新建一座加油站的批复》(审批函〔20241号),批复时间:2024228日。

二、撤销依据及理由

   为更加优化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更好提升桥北地区整体规划蓝图,增强核心竞争力,塑造宜居宜业、保障周边群众百姓出行更加方便快捷,打造经济密度更高、产业链更完善、现代服务业更集聚的发展新格局,依据平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市商务局关于同意在平山区桥北路规划新建一座加油站的批复>的函》(平政2025〕22号)及区域发展需求,该地块规划用途调整为建设桥北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原加油站规划点位不再适用。

三、公示期限

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8日(5工作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1.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本溪高新区枫叶路188-1,本溪市商务局,邮编:117000,信封注明“加油站规划点位撤销意见反馈”。

2. 电子邮箱:bxzyz197210@163.com,邮件主题标注“规划调整反馈”。

3. 联系电话:024-42802401,联系人:周永专

五、其他说明

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事项有异议,可通过上述方式反馈;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按程序办理规划撤销及后续调整手续。

 

                           本溪市商务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