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bxstyjrswj-2021-00019 发布机构: 本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日期: 2021-12-24 成文日期: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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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24 10:13:07 【字体: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2021年本溪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平稳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现将2021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营造工作氛围。我局自2018年12月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局领导及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2021年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并有序推进。

(二)规范决策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制定了相关规则及办法,进一步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领导班子在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守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并加强对决策的评估和反馈。二是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机制,通过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介,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与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关的政务信息。

  (三)完善法治机关建设制度规范。一是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组织各科室对我局起草和实施的现行有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统计、清理。经过筛查,共梳理统计出我局代政府起草(本政发、本政办发)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均现行有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备案。二是动态更新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今年对照最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我局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进行了新一轮梳理,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类别、法律依据,并按职能对局内承办事项的具体科室进行了明确。

(四)加强法治教育,强化普法宣传。一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集中培训、网络课堂、在岗自学等方式,组织全局干部学习《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托我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县(区)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积极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崇军氛围。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法律宣传。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新闻媒体、电视、广播、门户网站、微信朋友圈等媒介进行法治宣传,以“3·15消费者权益日”、“5·15政务公开宣传日”、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禁毒日以及“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结合职能积极组织参与法治宣传活动,开展送法进军营等活动。

(五)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履职。一是依法落实相关政策。严格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圆满完成了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年度接收安置任务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同时,严格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辽宁省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办法》,依法及时履行各项优抚措施。二是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全面做好涉军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制度。三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省、市工作部署,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军人退役一站式报到”工作。2021年我局未收到过相关行政应诉事项,未收到过相关行政复议事项。

二、存在问题 部分干部职工由于业务工作繁重,责任感和紧迫感不足,没有更全面、系统地对法治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宣传、培训形式比较单一。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方向

(一)扎实开展好普法宣传活动。全面贯彻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法规,创新开展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理清权责关系,做到及时公开、有效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强化政策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结合日常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交流,着力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