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积极落实国家收费基金停征调整政策确保改革红利惠民惠企到位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要求,停征、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通知要求,本溪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及时做出部署进行安排,要求市公安、市残疾人劳动就业办等执收单位不折不扣执行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惠民惠企政策落实到实处。
此次停征、调整收费基金政策涉及我市非税项目两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调整降低至2倍,自2018年4月1日执行。经测算,上述收费基金的停征、调整政策预计每年将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减负1,000余万元。下一步,市非税局将对上述政策落实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有效巩固降费减负成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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