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取得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丰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科学理念,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2013年底我市成立了本溪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工作人员10名。
成立运行两年多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累和总结了大量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规律性经验,充分利用和发挥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自愿调解、平等参与、中立公正、亲和包容、分文不取、不计时效、周期短、效力较高等特点,卓有成效地化解了大量医疗纠纷,使得干扰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威胁医护人员人身安全、非理性提出医疗损害赔偿等现象大幅度减少。据统计,两年多来市医调委先后解答患方来人来电咨询1600多人次,受理立案医疗纠纷150件,调解成功116件,调解成功率为77.33%;患方诉求赔付额为3640多万元,实际赔付额为1230多万元,平均每件医疗侵权案件赔付额为10万余元;医疗机构的满意度为98.67%,患方满意度为9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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