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溪湖分局提高办公效率确保企业如期搬迁
近日,市国土资源局溪湖分局严格落实市局《2016年服务企业十项措施》,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积极参与本溪市地板厂搬迁用地选址工作,并在最短时限内为搬迁企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为搬迁企业按期开工建设投产提供有力保障。
本溪市地板厂坐落于溪湖区竖井地区,是新溪湖·印象城市综合体规划范围内需搬迁的较大企业之一。为了尽快实施企业搬迁,“腾笼换鸟”推进“新溪湖·印象城市综合体”的建设与发展,同时保证生产效益较好的搬迁企业留在溪湖。市国土资源局溪湖分局按照区政府和市局的意见,为搬迁企业用地选址提供政策咨询,提出合理性意见。并根据溪湖区土地利用现状,考虑到企业搬迁用地的急迫性,将该企业搬迁用地选址在东风湖工业产业园区。目前,溪湖分局通过精简办事流程,已为企业快速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据了解,本溪市地板厂新选址用地是2012年溪湖分局挂牌出让的一宗工业用地,出让土地面积7.43公顷,原用地项目在基础施工后,受行业市场影响中止了工程建设。地板厂的入驻盘活了该宗土地的利用,也保证了搬迁企业能在4月份开工建设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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