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综合处采取“132”工作法全力把好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审核关口
为使预算执行更加规范,市财政局综合处利用对预算单位底数清、情况明的优势,摸索总结了“132”工作法审核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收到了较好效果。到目前为止,在各级各类专项资金审计、监督检查工作中,未发生超标准采购和改变资金使用用途的人和事。
“132”工作法:“1”即沟通一次。每月初通知预算单位及时上报当月采购项目,由责任人(专管员)按照工作分工修正并提请初步审核意见;“3”即三方会审。对预算单位上传处室的采购项目,考虑工作交叉因素,由负责人、专管员、综合员交流情况,综合评定,联审联过;“2”即两次备案。处室负责人同意上报采购控购部门审批后,建立台帐记录。采购控购部门批准采购方式后,补充台帐内容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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