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从源头上规范政府非税收入执收行为,日前,市财政局与市物价局联合发布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通告》,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目录清单内容由市本级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市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市本级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全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四部分组成。通告中同时明确规定: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缴纳。今后,收费基金政策发生变化,包括取消、停征、名称和执收单位变更等,市财政局将按规定程序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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