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无障碍版
  • 智能机器人
  • 繁體版
  • 手机版
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部门动态>详细内容

我市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建设工作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5-09 14:20:3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根据《辽宁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联合下文,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建设工作,并从今年开始,每年组织进行一次申报评定。
  此次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建设范围是全市大中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示范学校评定采取学校申报、初审推荐、复核验收、公示表彰等程序进行,对获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进行通报表彰,并召开现场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制定印发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形成齐抓共建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方案,将示范学校建设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对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建设标准细化工作任务和措施,完善考核机制,认真抓好落实。
  在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建设工作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示范学校评定的有关要求,对示范学校实行挂牌、摘牌动态管理,发现不达标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学校坚决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