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国债转贷资金一季度还款工作受到省财政厅通报表扬
2016年第一季度,本溪市国债转贷资金到期应还本息合计为5,747,731元,涉及到我市本溪县污水处理工程、市供水网改扩建等6个项目,本钢集团等5家单位。经过市财政及各项目单位的共同努力,全地区偿还率为100%,受到省财政厅的通报表扬,较好的维护了我市的偿债信誉。
本溪市财政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了国债转贷资金还本付息工作按时完成。一是制定还款计划,明确偿债责任。根据相关贷款协议以及省厅的最新要求,在每年年初制定还款计划,明确还款责任。对于应由财政承担的,足额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应由部门或企业承担的,采取年初下达还款计划的方式催收,确保各渠道偿债资金能及时、足额划入市财政偿债专户。二是完善台账,及时跟踪催收。按照现行利率水平及相关政策,定期对地方国债转贷资金台账的基本信息进行更新,确保当年应偿还的国债转贷资金数据准确无误。在年初下达全年还款计划的基础上,又在每个季度最后月份的月初进行及时催收,使项目单位及早安排还款来源,为按时、足额上缴争取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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