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冷链管理专项监督检查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器械冷链管理,确保医疗器械的贮存、运输符合产品说明书或标签标示要求,依据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冷链管理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市食药监局组织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冷链管理开展为期一个月专项监督检查。
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下发了《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冷链管理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并转发至辖区内相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同时认真梳理辖区内可能存在冷链管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照本溪市、县(区)局的权力职责划分,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科学、合理地调配监管资源,确保医疗器械经营冷链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有序推进。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14人次,检查经营企业数68家,责令整改6家,警告8家。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