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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采取有力举措确保监所“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07-14 15:08:05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省司法厅统一部署,我局于今年6月份组织开展了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期间,市局采取四项有力举措,确保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教育,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得到有效提升。活动开展以来,监狱和强戒所通过层层召开会议、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监狱生产车间悬挂安全宣传画、组织开展“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主题演讲、组织干警观看教育警示片、抓好基层干警以及罪犯、强戒人员安全培训,广泛深入宣传了安全生产知识,强化了安全警示教育,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干警职工和服刑、戒毒人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工作,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监狱、强戒所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干警和服刑、强戒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了消防应急预案演练,使其充分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险情处置、紧急逃生的方法。对8件突发应急预案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细化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按照应急储备的要求,投入资金,补充了备用发电机等应急物资,为应急处置提供了可靠后勤保障。
  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完成整改任务。以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为出发点,针对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市局加大治理力度,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插现场的方式对监所安全生产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次。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监狱按照“四个清单”集中开展地毯式排查活动3次,排查安全隐患6处,强戒所集中进行地毯式排查活动2次,均及时进行了整改。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制度。市局监所处认真落实《辽宁省司法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制定和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管理环节。监狱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定级工作,投资完善了全监生产和消防安全设施,统一制作了安全生产标识,并将标准化建设专家组来监提出的12个问题,逐一彻底的整改到位。强戒所制定了《生产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悬挂在醒目位置,进一步明确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