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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6-07-14 15:10:5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力以赴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2016年,市人社局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形成合力,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新提高。
  (一)落实积极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一是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对用人单位吸纳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为期1年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数总额50%的补贴;对新招收高校毕业生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照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组织不低于3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3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给予不超过养老和医疗实际缴费三分之二的补贴,补贴最长为2年;对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年度内给予不低于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家庭实行低保渐退制度,继续给予3至12个月的低保救助;二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多渠道就业。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计划”;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人员,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为主;地理位置偏远、条件艰苦的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条件,可不受专业限制;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定向招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军退伍人员;购买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且未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发放每年6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时间不超过2年;支持“创业励志大讲堂”活动,对举办单位给予每人每期160元的补贴;创业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对大学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最高可达20万元;支持有条件的驻溪高校建设服务于本校学生的创业孵化基地,大力发展“青创空间”。
  (二)探索建立2016届本溪籍高校毕业生数据库。为给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加精准的就业服务,今年初,着手创新开展2016届本溪籍在校高校毕业生调查摸底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协调市招生办,从省高招办获得2016届本溪籍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7539人;按户籍分解到县区;设计调查登记表;建立数据库等。召开县区人社局工作会,分解任务,利用基层保障服务平台,带着调查登记表逐户走访,如实填写,数据录入,并宣传人才微信平台,吸引关注,建立联系。争取,7月中旬形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报告。
  (三)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动态管理。近年来,我市带着感情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直走在全省的前列。今年,要继续保持领先,确保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实现就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就业率不低于90%。一是扎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库。对省人社厅交接我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全部做实,不落一人。对无法取得联系的,必须有基层工作者两人、两次以上深入户籍地调查的证明材料,并逐一核查。二是开展一对一入户走访。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至少二次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对没有就业意愿的,必须填写情况说明,把准备考研、考公、外地就业、暂不想就业等情况写清,并由学生本人或家属签字。三是定期回访。对尚未就业和没有就业意愿的,要每月回访一次,及时完善更新信息库,并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
  (四)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严格把关、认真核查、积极推荐、加强管理,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孤儿”五类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只要有就业意愿,通过公益岗位100%安置就业,工作期限为二年。目前,正在加大宣传力度,报名登记工作也已启动。
  (五)组织开展不停顿的各类招聘活动。一是广泛征集岗位。多渠道征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全年不低于1万个。二是高频次组织各类招聘活动。利用人才市场经常性开展高校毕业生主题招聘活动;与省局、高校、县区、工商联合作,开展丰富多彩的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招聘活动。全年各类招聘活动不低于90场。三是创新就业服务模式。充分利用人才微信服务平台,扩大“微招聘”业务,并利用新媒体,加大岗位推送力度,提供更精准、更便利的就业服务。另外,还将进一步完善与相关单位的季度沟通机制,全面掌握全市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及结构,年终形成分析报告,为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