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及时下达旅游公厕项目补助 不断优化我市旅游环境
按照我市“十百千万”旅游业总体布局和推进“大旅游”产业发展要求,为不断完善我市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我市旅游发展环境,市财政局与市旅游委密切统筹配合,立足于本溪旅游发展现状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积极向国家和省申报旅游项目扶持资金。
近期,按照市旅游委确定的补助对象和标准,市财政及时下达县、区旅游专项资金62万元,专项用于2015年旅游公厕项目建设补助,补助新建旅游公厕项目16个(本溪县12个、桓仁县1个、南芬区3个),建筑总面积1401平方米。旅游公厕建设,有助于缓解游客“如厕难”问题,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我市旅游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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