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参产业发展条例(草案)》经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通过
9月12日至13日,市人大组织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前往桓仁县对人参立法进行专题调研,并对《本溪市人参产业发展条例(草案)》进行审议,市农委作为《条例(草案)》起草单位,副主任陶文陪同调研。
9月12日下午,调研组一行冒雨考察了桓仁东北参茸城、同仁堂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宏宝参药有限公司、桓仁鹤年堂等企业。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桓仁县人参种植专家、经销商、种植户对《本溪市人参产业发展条例(草案)》的建议。
13日上午,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桓仁县人大一楼会议室召开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会议,会上对《本溪市人参产业发展条例(草案)》内容进行讨论和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会议充分肯定了市农委作为《条例(草案)》起草部门所做的工作,会上市人大农业委委员一致表决通过《条例(草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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