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改革让百姓打官司有了“便捷方式”
“实行立案登记制后,当事人只要材料齐全来一次就可立上案,更加方便快捷,心里也更踏实。”作为和法院打交道最多的律师,明政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黄宪元对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成效感受颇深。2015年5月1日我市两级法院开始实施立案登记制,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35851件,同比上升38%,其中民事案件21211件,同比增长27%,行政案件1001件,同比增长129%。
在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降低诉讼门槛的同时,全市两级法院还从提高司法服务的细节入手,所有立案大厅服务窗口简化立案程序,推行“一站式”立案服务,减轻了群众诉累。在立案服务大厅增设导诉台,指派专人做讼诉引导,设置电子查询台,在显著位置设立大屏幕播放诉讼须知、风险提示书、讼诉费缴纳标准等,在软实力上多下功夫。在此基础上诉讼服务职能向外延伸,积极开拓利民便民的新途径,设立涉军、涉残疾人案件“绿色立案通道”,并积极建设12368诉讼服务热线。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设集信息查询、网上立案、文书送达等电子化诉讼服务平台,推行网上立案,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依法实施司法救助,让有理没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我们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符合法律规定,一律当场登记立案;对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我们都出具一次性补正告知单,待材料补齐全后当日立案受理;同时,对不符合立案要求的,我们将出具附有法律条文的裁定,向当事人解释不予立案的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于昕介绍道,“可以说,只要当事人来依法立案,都有文字答复。”
全市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之后,诉讼渠道更加畅通,全市两级法院各部类案件受理数量全面激增。面对法院登记制改革后案多人少的矛盾,全市两级法院采取一系列办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通过配套制度破解“案多人少”顽疾。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为抓手,积极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深挖内部潜力,强化审判管理。加强院(庭)长办案制度建设,推动审判资源向一线集聚,把院、庭领导充实到办案一线,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开展“审判业务年建设年”活动,大力提升法官业务素质,切实提高法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积极开展假日法庭、巡回办案、田间法庭等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便利的诉讼服务。据统计,实施立案登记制一年来,全市法院民事案件审理周期同比缩短8天,行政案件审理周期同比缩短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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