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核查工作
按照全省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核查工作有关要求及我市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意见》部署,日前,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我市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全面核查。
本次核查的对象是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注册登记的各类矿山、大宗货物交易市场、货运站场、建材(含土石方、混凝土、砂石料等建筑原材料)等大宗货物集散地及其他道路货物装载场所。核查的内容是主要货源种类、年产(运、吞)量、通过公路运输量及公路运输途径主要线路。对经核实确认年通过公路运输量在10万吨以上(含10万吨)的大宗道路货物集散地及其他道路货物装载场所,将由县(区)交通运输部门报请县(区)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据悉,此次核查工作两县和市区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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