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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溪湖区司法局在全市率先启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6-12-05 15:43:27 浏览次数: 【字体:

  11月29日下午,本溪市溪湖区举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启动仪式,以此拉开了本溪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序幕。本溪市司法局局长范大明,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高宝林,溪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姝,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王选才出席,各街道办、各社区(村)相关负责人,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80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仪式上,首先宣读了《关于溪湖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宣布了“五个平台”建设情况;7个法律顾问代表与区司法局签订担任区乡镇法律顾问协议;基层司法所和法律顾问代表作了表态发言;河东街道办事处立新社区党委书记周立英作了《指尖上的移动人民调解室》的经验介绍;随后,范大明局长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尤其在振兴本溪老工业基地攻坚阶段,在“七五”普法依法治市即将启动时期,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他要求:一要严格组织,做好法律顾问和服务衔接工作;二要严格考核,抓好责任落实;三要严格要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认真执行协议承诺;四要严格兑现,做到奖罚分明。启动仪式结束后,范大明局长走到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中间进行了互动交流。他指出,建设法治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不可或缺,希望大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全面及时地为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对大家共同为法治本溪建设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本溪市溪湖区副区长王选才表示,要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为推动我市新一轮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