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司法鉴定机构启用七种新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要求,本溪市司法鉴定机构自3月1日起启用新的司法鉴定文书格式。
2016年11月24日,司法部新制定了《司法鉴定委托书》、《司法鉴定意见书》、《延长鉴定时限告知书》、《终止鉴定告知书》、《司法鉴定复核意见》、《司法鉴定意见补充书》、《司法鉴定告知书》等7种文书格式。目的是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本溪市司法局要求各司法鉴定机构要与时俱进,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司法鉴定文书在贯彻法律法规、维护合法权益和保障鉴定质量方面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自身在司法鉴定文书方面存在的“短板”,不断提高司法鉴定工作能力,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程序,保障司法鉴定质量,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在实际操作中要准确适用新制定的司法鉴定文书,以实际行动切实加强司法鉴定执业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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