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消防支队将30条便民利企举措落到实处细处
日前,省公安消防总队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30条便民利企举措》。《举措》出台后,市公安消防支队立即行动,组织全体监督执法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并将一条条便民利企举措落到实处细处,为企业放心生产、舒心发展创造了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
这30条便民利企举措着重强调了简化审批流程,有超过20条涉及消防业务咨询、审批、验收等方面。其中,“首错不罚”举措明确,当事人首次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消防违法行为轻微未构成严重后果,或未造成重大隐患问题且能及时整改的,不进行罚款处罚,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改正违法行为;“容缺受理”举措明确,申请资料中消防设计文件齐全,其它证明文件尚未齐全的,约定补交时限,并由申请单位填写书面承诺书,可以提前预受理;“缩短时限”举措明确,非疑难的重点建设工程(含装修)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不超过7个工作日出具审批意见。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市公安消防支队要求每一名监督执法人员紧盯服务这条主线,从窗口受理、精简审批、缩短时限等方面入手,将每一条举措落实落细。针对“廉政监督”这条举措,市公安消防支队于7月28日召开了述职述廉大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代表的监督和评议,并广泛征求他们对消防行政执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明山消防大队监督员在消防执法中发现,辖区康顿防盗门厂因厂房室外消火栓防火间距不足未能通过消防验收,导致该企业无法申请贷款。为此,他们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在7日内帮助企业完成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北台消防大队监督员在对华联商业中心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4个灭火器明显压力不足。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本应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罚款,但消防监督员依据“首错不罚”举措,未对该企业进行处罚,而是督促企业负责人立即更换灭火器,并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截至目前,市公安消防支队共召开警企座谈会20余次,提前介入重点建设项目7家,开辟“绿色通道”4次,提供上门服务160余次、业务咨询20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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