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疫局本溪办事处查获“以旧充新”进口设备
日前,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溪办事处在对一批进口机电设备进行现场检验时,发现该批设备实际为旧机电,但未按照进口旧机电相关程序申报。违反了《商检法实施条例》、《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等,对此,本溪办事处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处理。
该批设备为某药物研发企业从某国进口的生物样本机电,共4台,货值10万美元。本溪办事处检验人员在打开木质包装后,发现4台机电设备生产时间在2005年—2008年之间,外观陈旧,表面油漆部分剥落且有划痕,设备内部有使用过的痕迹,插头不符合国家标准,货物涉嫌以旧充新,违反了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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