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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下发通知严明国庆中秋期间有关纪律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17-09-26 09:57:14 浏览次数: 【字体:

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日前,市纪委下发通知,严明国庆中秋期间有关纪律。

 《通知》指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今年国庆中秋两节时间叠加重合,传统佳节与小长假相互交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克服好人主义、观望思想、侥幸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狠刹国庆中秋期间不正之风的重要意义,敬畏纪律、严守规矩,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努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通知》强调,各级党员干部要强化纪律要求,确保令行禁止。要进一步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市纪委进一步严明的“九个严禁”要求,即: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和赠送购物卡(含网购卡);严禁滥发津补贴、奖金;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公款旅游或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参与赌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全体党员干部要对标“九个严禁”要求,坚持从严律己,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主体责任。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国庆中秋期间纪律要求、严防“四风”反弹,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早介入、早部署、早检查。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提要求、打招呼、做提醒,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履职,认真部署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国庆中秋期间作风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班子成员、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属的提醒监督,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当好表率。

 领导班子成员要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加强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切实管好下属、带好队伍。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严肃追究问责。要密切关注国庆中秋期间“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变化新动向,当好节日期间的“探照灯”“摄像头”,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要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要聚焦“九个严禁”,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要强化追究问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辽宁省《实施办法》,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强化通报曝光,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部署要求,对2016年以来,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各县(区)纪委、高新区纪工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组织力量对所辖部门和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形成常态化监督格局。

 国庆中秋期间,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值班值宿,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到位在岗。要严格公车使用管理,除工作需要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停用,有特殊公务活动的,要严格履行派车审批手续。市纪委将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执行本通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一律严肃查处。

 市纪委举报电话:12388、42890041

 市纪委举报网址:benxi.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