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举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培训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重要决策,认真执行好国家、省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11月3日下午,本溪市司法局举办了全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培训班。省司法厅基层处副处长江晓雪,本溪市司法局局长范大明、副局长杨继英,各县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高新区综治信访局局长,以及各县区、乡镇(街道)、各相关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市山城公证处、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局机关相关处室的具体负责同志,共14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活动由本溪市依法治市办专职副主任高宝林主持。
培训中,范大明局长做了动员讲话,再次强调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总结了当前本溪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同时,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提出了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精神要义,围绕“走在前列、树立标杆”的目标定位,提升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优化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出了着力构建“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要求。
随后,溪湖区司法局、本溪满族自治县司法局分别从规范化运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打造特色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方面进行了经验介绍,为其他县区开展工作提供了有益思路。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优秀代表也在培训班上分享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引起了参加培训人员的强烈共鸣。市司法局法宣处副处长李黎为参加培训人员详细解读了《本溪市司法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考核标准、提出了备考要求,要求各县区司法局培训结束后立即开展自检自查、问题整改和迎检工作。
最后,省司法厅基层处副处长江晓雪代表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部门作了讲话,肯定了本溪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所取得的优异成绩,认为本溪市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局早、起点高、措施实、效果好,同时,希望本溪市司法局能够一如既往地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做实做细,为全省探索新路径、总结新经验,真正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全方位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体现公平正义价值的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全面依法治国所带来的变化,享受到法治建设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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