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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司法局突出抓好“四个着力” 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11-16 09:06: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市司法局认真贯彻执行本溪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本溪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举全局之力突出抓好“四个着力”,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着力打造三大平台
  一是实体平台。其中包括:1、中心平台。依托市、县(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服务中心,目前,全市设中心平台8个,专职法律服务人员16人;同时,选派4名律师分别进驻市信访接待大厅和中级法院,参与信访和调解工作。2、顾问平台。实行乡镇(街)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对接,设立专门法律顾问,现在全市有乡镇(街)法律顾问59人。3、基层平台。将乡镇(街)法律顾问向村、社区延伸,目前,全市“一村(社区)一顾问”达90%以上。
  二是网络平台。将市司法局官方网站改造成公共法律服务网,要求全市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官网全都开设法律法规网页;同时推广溪湖区“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经验。
  三是热线平台。将市和县(区)法律援助热线升级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负责解答群众各类法律咨询。
  同时,全市196名律师、244名法律服务工作者、5917名人民调解员、37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员、24名公证人员、84名司法鉴定人员、5000余名法律宣传工作者(含志愿者),也都参与其中,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开展了“规范司法行政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推行“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信誉等级评定”制度,实行“大练兵、大比武”,开展了“百名律师进企业、服务大局促振兴”、“法律服务进本钢、优化环境促发展”以及“百名同心律师服务百家民企”等系列活动。目前,有8家律师事务所与本钢21家所属企业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帮助企业审查合同114份,办理各类法律事务340余件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570余万元;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各类矛盾纠纷8000余件,排查纠纷5400余次,预防纠纷2000余件。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代理诉讼法律事务1300余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40余件;公证机关开展了“四零服务”活动,深入企业,为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3.1法律援助日”等法律宣传活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溪市司法鉴定工作若干事项的意见》全市办理司法鉴定案件500余件,采信率达99%。
  三、着力做好精准扶贫
  充分发挥我局法律援助中心的优势作用,在全市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两个满族自治县30个村开展了“一村一法律顾问”的“法律援助助力精准扶贫”活动。目前,全市共组织22名法律顾问走访贫困户1163家,入户率达91%;举办法治讲座8场次,接待法律咨询550余人次,发放联系卡1163张,发放宣传资料4720余份,受理涉贫人员法律援助案件19件,结案5件,帮助1283户重点贫困户精准脱贫。
  四、着力营造法治氛围
  培育和建立了4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和16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基地,举办了以“弘扬法治 共筑诚信”为主题的法治文艺演出,举办了“百姓联动大舞台”法治文艺巡演30余场,百姓公益大讲堂60余次和“法治辩论赛”,不断完善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文化墙等宣传阵地;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做大做强本溪电视台法治频道,利用全市36条公交线路、970余台公交车、1200余台车载电视播放法治宣传视频;利用市政府广场LED显示屏和有线电视加载法治宣传广告;开设了本溪普法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以案释法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