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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出台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

来源: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7-15 08:54:5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切实做好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日前,市人社局出台《本溪市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凡我市行政区域内,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类企业,按照当年我市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人数计算,可享受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企业先缴后补政策。企业新招收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后,持有关材料到申报登记地人社部门申领补贴资金。市人社部门对全市申报享受补贴企业进行最终审核确认。经市人社部门统一审核确认后,将合格企业相关信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心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