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溪湖分局开展烟花爆竹“禁燃”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市公安局溪湖分局开展了“禁燃”宣传及安全检查工作。
工作中,河东派出所民警对易存放、私自销售烟花爆竹的超市、日杂百货等场所进行了细致检查,明确告知商户如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严格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通过检查,河东派出所加强了辖区烟花爆竹等危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社会治安秩序平和稳定。彩屯派出所组织民警到沿街店铺、小区、广场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向业主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意义,并张贴宣传海报和宣传条幅,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彩北派出所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周活动,民警深入辖区小广场、超市、街道等场所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讲解烟花爆竹“禁燃”相关规定。同时,利用沿街商铺LED屏,滚动播放宣传广播,并安排宣传巡逻车,在高峰时间段,深入辖区重点区域进行流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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