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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城区住宅前期物业收费指导标准听证会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25-05-19 09:57:14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16日,我市召开城区住宅前期物业收费指导标准听证会。会上,市发改委就普通住宅物业收费的相关政策、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及影响等进行了说明。18位参会各界代表进行了热烈探讨。

  据悉,对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的普通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称之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市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合理确定物业管理方式,让广大业主既能明明白白消费,又能享受高质量服务。根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提倡业主大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受聘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人应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等级,对照《本溪市住宅物业星级服务标准(试行)》中相应等级的服务内容,向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取其它费用。 此次听证会还向与会代表通报了我市现行物业收费情况、成本监审报告、拟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等情况。

  针对近期网络公示听证会后引起的社会广泛关注,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物业服务小区现行收费平均水平从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三星3个等级,新的收费标准对已执行收费行为没有影响,且不但没有涨价,反而把过高的收费标准降了下来,比如,三星级住宅小区从每平方米每月2元左右降至1.5元。数量也从16家降低到5家。对于“谁来保证服务质量”的问题?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政府制定指导标准,形成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加强监督、业主依法维权的良好格局,同时促进前期物业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发挥自身职能,保证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维护小区业主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