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钢铁10亿元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成功发行
近日,由国泰君安证券主承的“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成功发行,募集资金规模1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2.00%。发行当天,该债券即获得了近3.28倍的超额认购金额,申购金额及申购利率大大超出预期,充分显示了广大投资人对本钢集团发展的信心与支持。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溪钢铁”)是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本期可交换债券是由本溪钢铁以其持有的本钢板材股票为质押、并由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双重担保方式发行。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在11月25日发布公告也称,收到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通知,本溪钢铁以所持本钢板材部分股票为标的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成功发行。此次债券发行,创造了东北地区有史以来最低债券发行利率和钢铁行业2016年最低债券发行利率的两项纪录,受到市场广大投资人认可。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自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债券摘牌日前一个交易日止,即2017年5月24日至2019年11月21日止,换股期内投资者有权将其所持有的本期可交换债券交换为公司A股股票。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也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溪钢铁可交换债券进展情况。
此次债券发行,是本钢集团为实现资金的持续性、稳定性流动,在低迷的资本市场上的一次成功运作;2.00%的债券利率,更是本钢集团发力金融资本市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一项积极成果。此举,不仅对本钢集团长期转型升级发展是一大利好消息,同时也将有力提振资本市场对东北地区和钢铁行业的信心和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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