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非居民用天然气每立方米降价0.10元
8月31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精神要求,从9月1日起,我市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100元,即每立方米降价0.10元。
根据《通知》要求,市发改委立即着手做好降价有关工作,及时与本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进行商讨,形成降价决定,快速向市场回应。本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严格按照《通知》规定,自9月1日起,将我市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下调为最高限价每立方米3.70元,同时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提早做好冬季用气保障,认真落实非居民用气降价政策。市发改委也将做好非居民用气价格降价宣传工作,同时加强监管,保证降价政策落实到位。
据了解,此次降价每年可为我市非居民用户释放改革红利20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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