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办法:发现“地条钢”举报有奖
为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地条钢”,鼓励社会监督,近日,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公安局、本溪供电公司五部门联合出台《打击和取缔“地条钢”实行有奖举报办法》,对举报全市行政区域内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行为实行奖励,确保全市范围内无生产销售“地条钢”行为,坚决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
所谓“地条钢”是指以废钢为原料,采用感应炉(工频炉、中频炉)生产建筑用材的钢坯、钢锭,以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建筑用材(线材、螺纹钢、小型材)。市政府要求,对于举报“地条钢”线索要迅速核实,确保核实工作及时、准确、有效,一经确认有效举报,将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举报人可匿名举报,对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只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集体举报的,共同分享举报奖金。举报人举报时,需提供违法企业的详细地址、具体违法违规行为。
市政府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市发改委 :42218256;市工信委:42218097;市质监局:42818922;市公安局:43876309;市供电公司:4283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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