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区确保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南芬区委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领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更加自觉地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主体责任和具体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南芬区委从营造氛围、增强责任意识入手,在各种会议上反复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必要性,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通过召开 “两个责任”为主题的宣讲报告会,以及落实“两个责任”为内容的集体约谈会,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迅速进入角色。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层层传导压力,持续营造落实主体责任的浓厚氛围,强化了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为进一步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履行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对履行“一岗双责”认识不清,自觉性不强,甚至不知道抓什么等实际问题,南芬区委制定出台了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各单位的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确保各单位做到任务明确、守土有责。明确规定各级党组织要做到“三个一起”,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做到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组织实施、一起检查考核,涵盖工作全过程;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做到“一岗双责”,即要抓好分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全区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证。
南芬区委集中组织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由区委书记、区长和其他常委亲自带队,采取召开汇报会的方式,听取受检单位主要领导的工作汇报,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与受检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个别约谈或集体约谈的方式,向受检单位党政一把手或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进行反馈,提出整改落实意见。十八大以来,南芬区先后对6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实行了“一案双查”,13名领导干部受到了责任追究。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