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动监局开展重大动物疫病查源灭源工作
为防止高温季节细菌、病毒滋生和蔓延,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病源,切断疫病传播途径,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市《关于开展高温季节重大动物疫病查源灭原工作的通知》(辽动监发〔2016〕34 号)安排,7月份以来,溪湖区动监所组织开展高温季节查源灭原工作,将两个涉农办事处、十个村镇的区域对象全覆盖。
工作开展以养殖密集地区、屠宰场地区、河流流经地区、违法行为猖獗地区为重点。排查对象包括区域内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运输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此次查源灭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阶段。根据市动监站下发《关于开展高温季节重大动物疫病查源灭原工作的通知》,向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屠宰场等宣传清栏消毒、查源灭原的重要性,要求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防疫消毒措施和设施,落实消毒制度,做好禽类粪便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做到清栏到位,消毒彻底。
第二阶段为消毒阶段。区动监所工作人员及村防疫员进行现场督促和指导,确保“户户有行动,家家都消毒”,建立健全消毒灭原档案,对普查消毒的单位、时间、面积、使用的消毒药品种类和浓度等情况详细登记造册,确保查源灭原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养殖场防疫监督管理。指导规模养殖场、养殖户建立免疫档案,建立和完善免疫、卫生消毒、病死生猪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严格按照病死猪“四不准处理”规定,对病死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强化屠宰场的监督管理。强化屠宰场的监督工作,切实作好三证及免疫耳标的回收、登记、保存工作,监督屠宰场屠宰、无害化处理工作,同时,对运载动物的车辆要严格消毒,严防外疫传入溪湖区。
第三阶段加大对非法引入动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养殖场外引动物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村防疫员日巡查制度,随时掌握辖区内外引动物状况。对引入动物及时询问来源和检疫情况进行全面掌握,对非法引入动物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形成打击非法引入动物的高压态势和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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