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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芬区纪委监委惩治乡村振兴领域“微腐败

来源:本溪日报 发布时间:2023-11-23 10:34:53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南芬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聚焦监督重点,真抓实干,以精准有力的监督,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强化压力传导,推动责任落实。南芬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方法措施和各部门任务分工。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压力传导到位,确保专项整治不走过场、不打折扣。利用“四项监督”贯通协同的体制优势,倡导群策群力,打好“组合拳”,区街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整体联动,纪检监察与巡察双向互动,大数据监督办案“双轮驱动”、村正风肃纪监督员等基层监督力量灵活机动,充分运用“乡案县审”、提级交叉等机制,突出查办案件引领,不断将工作引向深入。

  强化问题导向,推动靶向纠治。全面排查和系统分析近三年查处的乡村振兴领域案件,梳理案件台账、剖析发案规律,有针对性地选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管理等两个“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整治内容明晰、整治措施明确,使监督更加具体、精准、有效,切实纠治“三资”管理领域的“微腐败”和惠农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利用“阳光三务”监督平台对全区2021年以来的乡村振兴项目和惠农惠民财政补贴公开情况开展监督,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强化执纪问责,推动标本兼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承担起监管职责,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多发频发、整治不力以及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启动追责问责程序。针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尤其是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惠民补贴资金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保证问题线索及时有效办理。同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选取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截至目前,已立案2件2人,提醒谈话1人,下发典型案例通报1期,有效惩治乡村振兴领域的“微腐败”,为辖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