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5·15政务公开日”专题频道
归档时间:2025/4/18 13:16:49

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专家接热线解难题活动相关问答

来源:本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5-2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为什么最近补种?

  答:目前我国在用免疫规划脊灰疫苗有两种:一种是灭活疫苗,可预防Ⅰ、Ⅱ、Ⅲ型脊灰病毒;另一种是大家熟悉的“糖丸”(口服减毒活疫苗),可预防Ⅰ、Ⅲ型脊灰病毒。

  由于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的调整,出生日期在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之间的儿童的免疫程序为:1剂灭活疫苗加3剂次“糖丸”。这部分儿童对Ⅱ型脊灰病毒的免疫保护较弱,为了补齐对Ⅱ型脊灰病毒的免疫屏障,需要补种灭活疫苗。

  我们这个脊灰灭活疫苗(IPV)补种是免费的。各接种单位已开展目标儿童的摸底及通知工作,补种时间最晚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为更好的守卫你们孩子健康,请查看以下孩子的预防接种证或金苗宝APP,查看是否已完成2剂次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IPV)接种,如未完成,请您尽快带孩子前往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脊灰灭活疫苗补种。

  二“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出生医学证明网上申办相关流程、材料以及注意事项都有什么?

  1.新生儿父母“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出生医学证明网上申办需要同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①新生儿在我省助产机构内出生;

  ②新生儿父母均能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③新生儿父母申办时,新生儿年龄不超过一周岁;

  ④申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类型为首次签发,即第一次办理;

  ⑤新生儿父母至少一方为辽宁省户籍,新生儿为婚内生育,符合随父、随母落家庭户条件;

  注:助产机构是指具有助产资格的医疗机构,即新生儿出生的医院。

  2.“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出生医学证明网上申办和原有线下办理途径都可以,新生儿父母按需选择。鼓励符合条件的新生儿父母选择网上办理,请您访问辽宁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lnzwfw.gov.cn/),进入一件事办理专栏,选择“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3.“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出生医学证明网上申办,需要通过信息系统调取孕产妇分娩信息进行匹配办理,其中不包含新生儿父亲相关信息,因此暂不能使用新生儿父亲身份信息进行网上申办。网上申办时需使用新生儿母亲身份信息注册登录,并进行人脸识别。

  4.不符合网上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条件的,新生儿父母可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程序的通知》(辽卫发〔2017〕15号)规定,到新生儿出生的医院现场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5.网上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需提前准备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件、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领证人身份证件照片。需注意新生儿父母身份证件姓名面需拍在同一张照片,父母身份证件国徽面需拍在同一张照片,父母双方户口簿首页需拍在同一张照片,确保照片清晰、完整。

  6.网上办理完的《出生医学证明》可通过辽宁省政务服务网“我的办件”可以查询办件进度,显示“审批通过”的即可等待邮寄或者现场领取。

  7.网上办理完的《出生医学证明》可通过两种方式获取,新生儿母亲在网上申请时,需在邮寄/自取途径中,任选其一。选择自取的,需到助产机构自行领取。选择邮寄方式的,请在系统中预留准确的联系方式。《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完成后,由邮政EMS承接邮寄。

  8.网上办理完的《出生医学证明》不收取任何费用,如选择邮寄方式,需在接收快件时支付邮寄费用(到付)。

  9.查询办件进度显示“审核不通过”这种情况需要请新生儿父母到新生儿出生的医院现场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三、方便门诊最长能开多久的药?

  按照《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为临床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需长期药物治疗的慢性病患者,开具最长可达12周的长期处方,减少慢性病患者的就诊次数。

  四、《出生医学证明》换发需要什么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由原签发机构办理。原签发机构已无助产资质或机构撤销的,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办理。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是《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二是原《出生医学证明》上记载的新生儿母亲和父亲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是新生儿母亲和父亲的书面申请材料;四是新生儿父母提供已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登记户籍的只提交正页);五是因新生儿姓名原因不能进行户籍登记,需要变更新生儿姓名的,应当提供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应当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是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新生儿父母、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出生医学证明》补发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应当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提出,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是《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二是新生儿母亲和父亲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三是新生儿母亲和父亲的书面申请材料;四是新生儿父母提供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五是新生儿母亲和父亲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新生儿父母、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户籍登记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登记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